桑德奖学金实施及管理规定

2018年11月18日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设置目的

为增进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与高校之间的交流合作,激励中国年轻一代致力于环境保护的学习和研究,以提高环境专业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活动能力,促进和培养学生树立积极进取、心系祖国、服务社会的意识,同时为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桑德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桑德集团)特在湖南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简称环境学院)设立桑德奖学金

第二条 评选原则

推荐和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即在推荐和评选过程中严格执行评选程序,公正评价,评选名额、参评人信息、获奖人公开,以保证桑德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第三条  奖励基金总额

桑德集团每年将提供总额拾万元人民币作为奖励基金。

第二章  奖励对象及名额

第四条  奖励对象

桑德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包括湖南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正式学籍,并报到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除国家及湖南大学设立的奖学金外,其他各类社会捐赠奖学金获得者不可兼得桑德奖学金

第五条  奖项及标准

   奖项及奖励标准,按本科生奖项、研究生奖项分别设定如下标准:

1本科生奖项及评选条件 本科生奖项及其标准见表1

1   本科生奖项及奖励标准

序号

奖项

奖励名额

奖励额

备注

1

优秀奖

9

4000/

环境工程专业为6/环境科学为3

2

励志奖

24

1500/

仅限于贫困生

合计

33

72000

 

获奖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优秀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全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三名,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者。

&励志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且全年无补考、积极健康向上且生活困难者。

2研究生奖项及评选条件、方案

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奖项为论文奖,奖金总额为贰万捌千元,若评选总额度低于规定总额,剩余部分将作为研究生的助学基金。各等级标准奖励额度见表2

2   奖金等级标准奖励额度

奖项

奖励额

论文奖

特等奖

2000/

一等奖

1500/

二等奖

1000/

三等奖

500/

 

获奖者及论文须具备以下条件:

&      获奖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

&      学生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论文,可以申报论文奖。

优秀论文奖评选方案:

&      按照申报论文的影响因子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前30篇论文入围参评,设定特等奖2篇,一等奖6篇,二等奖8篇,三等奖14篇。

&       入围评选的30篇论文中,如有中文论文,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期刊权重进行评定。

第三章  奖励基金的管理

第六条  管理机构

设立桑德奖励基金理事会,负责教育奖励金评选的监督及管理。理事会由理事长、理事若干人组成。理事长由桑德集团总裁担任、副理事长由环境学院院长及桑德集团其他高管人员担任。理事会成员任期三年,理事会的人员变动由理事会协商决定。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湖南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办。

理事会可根据评奖情况组织评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环境学院教师及桑德集团相关人员共同组成。

第七条  评选程序

1、参加评奖的单位在接到理事会的评奖通知后,按通知的要求组织参评材料,将参评人员的材料和申请表格经所在部门初审后,送交奖励基金秘书处。

2、理事会秘书处组织整理和初步筛选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资料进行汇总,并提交到理事会。

3、理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特等奖候选人可以答辩方式进行评审。

4、桑德集团进行复审,确定获奖名单后,反馈至理事会秘书处。

5、由理事会组织在湖南大学召开颁奖大会,颁发奖学金及证书。

第八条  颁奖时间

理事会秘书处每年11月份发出邀请申请奖励的通知,次年5月份评选结束并颁发教育奖励金。

 

 

         桑德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五年一月                    二〇一五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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