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设置目的
为增进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与高校之间的交流合作,激励中国年轻一代致力于环境保护的学习和研究,以提高环境专业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活动能力,促进和培养学生树立积极进取、心系祖国、服务社会的意识,同时为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桑德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桑德集团)特在湖南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简称环境学院)设立“桑德奖学金”。
第二条 评选原则
推荐和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即在推荐和评选过程中严格执行评选程序,公正评价,评选名额、参评人信息、获奖人公开,以保证“桑德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第三条 奖励基金总额
桑德集团每年将提供总额拾万元人民币作为奖励基金。
第二章 奖励对象及名额
第四条 奖励对象
桑德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包括湖南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正式学籍,并报到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除国家及湖南大学设立的奖学金外,其他各类社会捐赠奖学金获得者不可兼得“桑德奖学金”。
第五条 奖项及标准
奖项及奖励标准,按本科生奖项、研究生奖项分别设定如下标准:
1、本科生奖项及评选条件 本科生奖项及其标准见表1。
表1 本科生奖项及奖励标准
序号 |
奖项 |
奖励名额 |
奖励额 |
备注 |
1 |
优秀奖 |
9人 |
4000元/人 |
环境工程专业为6名/环境科学为3名 |
2 |
励志奖 |
24人 |
1500元/人 |
仅限于贫困生 |
合计 |
33人 |
72000元 |
|
获奖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优秀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全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三名,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者。
&励志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且全年无补考、积极健康向上且生活困难者。
2、研究生奖项及评选条件、方案
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奖项为论文奖,奖金总额为贰万捌千元,若评选总额度低于规定总额,剩余部分将作为研究生的助学基金。各等级标准奖励额度见表2。
表2 奖金等级标准奖励额度
奖项 |
奖励额 |
论文奖 |
特等奖 |
2000元/篇 |
一等奖 |
1500元/篇 |
二等奖 |
1000元/篇 |
三等奖 |
500元/篇 |
获奖者及论文须具备以下条件:
& 获奖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
& 学生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论文,可以申报论文奖。
优秀论文奖评选方案:
& 按照申报论文的影响因子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前30篇论文入围参评,设定特等奖2篇,一等奖6篇,二等奖8篇,三等奖14篇。
& 入围评选的30篇论文中,如有中文论文,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期刊权重进行评定。
第三章 奖励基金的管理
第六条 管理机构
设立“桑德奖励基金”理事会,负责教育奖励金评选的监督及管理。理事会由理事长、理事若干人组成。理事长由桑德集团总裁担任、副理事长由环境学院院长及桑德集团其他高管人员担任。理事会成员任期三年,理事会的人员变动由理事会协商决定。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湖南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办。
理事会可根据评奖情况组织评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环境学院教师及桑德集团相关人员共同组成。
第七条 评选程序
1、参加评奖的单位在接到理事会的评奖通知后,按通知的要求组织参评材料,将参评人员的材料和申请表格经所在部门初审后,送交奖励基金秘书处。
2、理事会秘书处组织整理和初步筛选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资料进行汇总,并提交到理事会。
3、理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特等奖候选人可以答辩方式进行评审。
4、桑德集团进行复审,确定获奖名单后,反馈至理事会秘书处。
5、由理事会组织在湖南大学召开颁奖大会,颁发奖学金及证书。
第八条 颁奖时间
理事会秘书处每年11月份发出邀请申请奖励的通知,次年5月份评选结束并颁发教育奖励金。
桑德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五年一月 二〇一五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