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此条新闻已经被阅读过次
系学生办(通知)
此条公告已经被阅读过214次
我校近期将有贷款发放。按学校及银行规定,凡需要贷款的同学请在最快的时间内准备以下材料:
1、贫困证明,需要村、乡(镇)、县三级部门公章。
2、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确实没有的必须要有当地派出所的证明。贷款只代学费,最高额度不超过一年学费总额(研究生最高额度为6000元/年)。
发布时间:2004-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