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上半年初修课程补考和在籍毕业生返校补考的通知




 
 

发布者:
此条新闻已经被阅读过

 

院教学办(通知)

此条公告已经被阅读过909次

关于2008年上半年初修课程补考和

在籍毕业生返校补考的通知

一、补考对象

1、在籍毕业生返校补考对象

截至本学期结束,学校所有按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公选课、实验(实践)、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上机除外)未通过考试、考核的本校在籍毕业生(06、07、08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2008年上学期初修课程补考对象

(1)2007-2008学年春、夏学期初修课程考试(不含公选课、实验(实践)、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上机等)未通过的本校2004、2005、2006、2007级全日制本科生以及建筑学院2003级学生。

(2)2007-2008学年春夏学期办理了缓考申请并被批准缓考的学生(不含无故缺考学生)。

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及时在网上查询自己的课程考试成绩,加强对不及格课程的复习,按时回校参加补考。

二、补考时间

2008年8月28日~8月31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有关人员到时注意查看教务处网上通知(教育在线和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和各学院教务办通知。

三、补考报名时间及办法

1、在籍毕业生返校补考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08年6月25日18:00~7月11日8:00。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三门课程。请各学院及时通知需要补考的学生登陆“湖南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点击补考报名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后有补修或重修通过的课程,系统将自动取消补考报名)。为了保证补考能按预定时间顺利进行,报名系统关闭后,教务处不再接受任何学生补报名。

2、初修课程补考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由教务系统自动认定学生的补考科目,无需学生报名。7月18日本期所有课程考试成绩录入工作完成后(7月18日8:00关闭成绩录入环境,任课教师需按时将成绩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由教务处通过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将各门课程不及格学生(不含无故缺考学生)名单导出,随后安排补考。

四、调卷时间安排

1、返校补考调卷安排

返校补考课程清单(调卷表)发放时间、地点:7月14日、考试中心。

返校补考出卷或调卷时间:7月15日至~20日。返校补考所需试卷请各学院主管教学的院长和教学秘书按规定时间组织相关教师命题或到考试中心试卷库中确认抽取,所有试卷务必于 7月20日前送交考试中心印制,以保证返校补考按时进行。

2、初修课程补考调卷安排

初修课程补考的考试方式原则上与2008年春、夏学期对应课程的考试方式一致,所需试卷除特殊情况外一律由教务处从试卷库中随机抽取和印制。任课教师不必到考试中心办理试卷印制申请手续。如任课教师认为试卷库库存试卷需要修改,请于7月20日前到考试中心确认。

五、注意事项

1、在校学生务必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毕业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

2、返校补考送卷时请注明各课程考试方式和考试所用设备要求,以论文、大作业、上机等方式考核的课程由学院按学生报名情况组织考试。

3、请各学院向广大同学提出“诚信考试”要求,倡导优良考风、考纪,珍惜每次考试机会,认真复习,积极备考,杜绝考试违规现象,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考试环境。

教 务 处

2008年6月23日

发布时间:2008-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