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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年度“湖南大学-桑德环境奖”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11日  阅读:




院学生办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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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7-2018年度“湖南大学—桑德环境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办法
依据《湖南大学-桑德环境奖奖学金实施及管理规定》,请各位同学严格依据该办法要求及程序进行申报。
二、奖励对象及名额分配
1、奖励对象
桑德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包括湖南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正式学籍,并报到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除国家及湖南大学设立的奖学金外,其他各类社会捐赠奖学金获得者不可兼得“桑德奖学金”。
2、本科生名额分配
本科生评定桑德奖学金分为特等奖、一等奖和励志奖3类,每年特等奖设立为1人,每人8000元;一等奖4人,每人6000元,励志奖11人,仅限于贫困生,每人2000元。
3、研究生名额分配
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奖项为特等奖、一等奖和励志奖3类,奖金总额为肆万陆仟元,按照申报论文的影响因子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前人的论文入围参评,设定特等奖1人,一等奖4人,励志奖7人;入围评选的12人的论文中,如有中文论文,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期刊权重进行评定。特等奖为8000元/人,一等奖为6000元/人、励志奖为2000元/人。
三、评奖条件
(一)本科生
1、优秀奖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全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三名,有较强的群众基础,各方面综合素质突出者。
2、一等奖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全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十名,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者。
3、励志奖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且全年无补考、积极健康向上且生活困难者。
(二)研究生
获奖者须是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并符合以下条件:(以下所指发表论文录用日期须在2017年5月5日至2018年5月9日)。
学生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论文可申报。(如出现影响因子相同的情况,则按照刊出时间排序)
四、评选工作要求
请各位符合条件、有意申报的同学将申请表(双面打印,申请理由部分必须手写并签字)、汇总表、佐证材料打印稿一式一份(所获奖励须提供复印件、本科生申报励志奖须提供贫困证明,研究生需提供论文刊出证明或论文刊出首页复印件)于2017年5月10日下午20:00前将申报材料交至院办。
湖南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5月9日
发布时间:2018-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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