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学院关于201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01月07日 阅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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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关于201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和湖南大学相关文件,现就湖南大学环境学院201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复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报考工程硕士要求:在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GCT总分不低于200分;在2011年7月31日后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和未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GCT总分不低于210分。 二、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和复试费 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月14下午14:30。 地点:环境馆北210。 复试费:120元/人 支付方式:网上支付(支付办法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http://yz.hnu.cn的相关通知)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出示以下材料(复印件和打印件统一用A4纸):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是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查询栏目(http://www.chsi.com.cn/xlcx/)申请注册备案表)。 (4)《201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表格在教育部报名的网站内自行下载并打印,照片处和单位意见处须由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5)《2014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才能进入复试阶段。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5年1月14日下午2:40开始。 地点:环境馆北210 复试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和政治理论考试,复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面试考察考生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专业知识、个人兴趣、实践能力、管理经验和学习研究计划等。政治理论考试以面试的形式组织,主要考察考生对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的掌握与理解情况,以及当前的热点政治经济问题。 (三)专业课考试 专业课考试时间:2015年1月14日上午16:00-17:30 考试地点:环境馆北210。 三、录取 复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录取。工程硕士专业课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录取。未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工程硕士的专业课成绩和复试成绩作为参考,根据全国联考初试成绩总分排序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工程硕士录取说明:录取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录取工程硕士总人数的10%。 四、其他工作 1、未尽事宜,按照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政策执行。 2、录取通知书预计在2015年3月10日后发放,请考生自行领取。 湖南大学环境学院 2015.1.7 附件:资格审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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