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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03月14日  阅读:




院主任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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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通知
报考湖南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我院的考生参加复试必须符合湖南大学自行划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我院不组织任何形式的破格复试,不进行线下录取,不接受校外调剂复试。现将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资格审查和缴纳复试费:3月22日8:30~11:30
地点:环境馆一楼会议室。
心理测试:3月22日8:30-11:30
地点:湖南大学南校区前进教学楼102室。
外语听力测试和专业课笔试:3月23日下午14:00~16:30
地点:另行通知。
附:请带无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电子计算器参加考试。
专业综合面试:3月25~26日(具体由学院安排,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时间:3月23日~26日

二、资格审查
时间:3月22日8:30—11:30;
地点:环境学院一楼会议室
考生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1、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含有加权平均成绩和专业排名情况等信息并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红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红章);
2、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PETS等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开发表的论文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提纲等;
5、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6、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7、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张;
8、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携带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9、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办理打印)。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准予参加复试。
三、复试费:
考生在参加资格审查后凭准考证或资格审查合格单缴纳复试费(标准:80元/人),参加资格审查时统一收取。
四、复试内容
1、复试时间定为2013年3月22-26日,具体安排见复试通知。
2、复试形式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和以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为重点的面试。其中专业课笔试及外语听力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1) 专业课考试:闭卷笔试,满分100分。
评分办法:学校统一组织。
(2) 外语听力测试:满分20分。
评分办法:学校统一组织。
(3) 面试:满分120分,考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国语口语测试10分;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4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6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10分。
评分办法:分项评分,各项分数的总和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3、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对外国语口语测试情况录音,以保存备查。
五、拟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进行录取工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考生到校医院门诊楼一楼医保科缴费并领取体检表和化验单,将体检表和化验单上的本人信息逐项填写清楚,体检表上须贴一寸照片。体检费50元。
咨询电话:0731—88822339。
抽血时请空腹,前一天注意休息,晚上10点以后不进食,可以喝白开水,不要太劳累,不要饮酒。
七.奖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用于资助脱产学习的优秀硕士研究生,金额为学习期间的全额学费,脱产硕士生必须将档案调入我校,未调档的考生不享受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所有推免生享受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第一志愿录取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第一志愿录取的部分优秀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八.招生计划
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计划招生72人,已录取保送生9人,复试拟录取63人;环境工程专业专业型硕士计划招生28人,已录取保送生8人,复试拟录取20人。
九、其他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不参加资格审查、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3、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初试成绩。
4、考生凭准考证(或者《资格审查合格单》)和身份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
5、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请联系报考学院咨询。
6、调档:录取为委托培养类别的考生不调档,同时须向研招办提供委培协议;非委托培养的考生须调档。
联系电话: 88822829 联系人: 邓老师
(学院公章)
二○一三年三月 十四 日
发布时间:201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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