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03月01日 阅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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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次集中受理申请的项目类别 201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 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 项目指南变化 2013年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资助格局及资助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1. 上一年(2012年)获得资助后(不包括执行期小于等于12个月的项目),当年(2013年)不得申请同类项目; 2. 依托单位提交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时分别提供书面承诺,否则形式审查不合格。(请学院提交本单位的清单时务必标注博士后人员名单。) 3.项目资助强度和2012年度基本持平。 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认真阅读《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 学院相关组织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学术委员会、主管领导积极组织,合理安排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对本单位2012年度的基金项目申请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找出申请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以便指导2013年度的申请工作; 2.组织院学术委员会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初评,提出修改意见,反馈申请人;对此项工作,科研秘书要在《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的函》中予以文字说明。 3.科研秘书必须审核每份申请书,对申请人和项目主要参与者的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书的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 四、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2. 2013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于2013年1月1日后访问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3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学院科研秘书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2份(包含附件材料)。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向科学技术研究院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其中,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线撰写中文申请书后,还应在ISIS系统中下载《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进行离线撰写,该英文申请书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电子附件材料。 3.申请人必须对照《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 (在科研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逐项审核申请书,提交材料时一并将亲笔签字的《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提交给本单位科研秘书,统一送科学技术研究院存档备查。 4.申请书中的二级单位要填写本单位的全称,不要随意增加删减文字。 5.提交的申请书电子版必须是检查保护后的版本,且版本号与纸质版一致。 6.所有纸质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封面用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 7. 科学技术研究院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材料。 五、时间安排 2013年2月22日前 各学院受理本学院申请书初稿; 2013年2月22日-2月25日各学院完成申请书初评并反馈评审意见;完成本学院申请书形式审查工作; 2013年2月26日-3月1日科研秘书将本单位所有正式申请材料(纸质和电子申请书)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须同时出具《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的函》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清单》(博士后人员做为项目负责人予以标注)。 科学技术研究院在工程大楼426房间集中接收各学院申请材料,各学院科研秘书届时协助受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单位 2月26日上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 2月26日下午 化学化工学院、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 2月27日上午 工商管理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 2月27日下午 法学院、金融与统计学院 2月28日上午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建筑学院 2月28日下午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设计艺术学院 3月1日上午 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3月1日下午 土木工程学院、生物学院、其他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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