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证补办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3日 阅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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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证补办 By : zongheban 浏览 : 4 各学院: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规定,研究生证遗失或损毁的研究生可以申请补办。为了保证补办工作的严肃性,今后凡需补办研究生证的必须在公开发行报刊上刊登遗失(损毁)作废启事后,方可补办。2010年下学期研究生证补办工作将于期末进行,请遗失或损毁研究生证的同学及时刊登遗失(损毁)作废启事,填写《研究生证补发申请表》并附上刊登遗失(损毁)作废启事的报刊原件,向所属学院提出申请。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后,于2010年12月27日至2011年1月7日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统一办理补证事宜。 培养办公室不受理研究生个人申请补办研究生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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