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本科毕业设计通知
发布日期:2010年12月01日 阅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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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是我院指标分配,请各位老师按时将本科设计工作完成。 由于教务系统中毕业设计模块功能未完成,今年的毕业设计命题和选题工作需要手工完成,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1、2010年12月6日前,各学院组织指导老师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命题和审题工作。 教师命题时,请填写《湖南大学2011届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汇总表》(附件一),并将电子文档交教务秘书汇总,“课题编号”栏由教务秘书统一编号(只对审核通过的题目编号)。 所有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须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后方能公布给学生选题; 2、2010年12月20日前,学生选题完毕,下发任务书。同时请各学院将学生选题情况报教务处实践教学与信息化办公室备案。 3、2011年1月—4月初,毕业设计(论文)前期检查,4月中旬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所有进入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学生必须回学校接受学院组织的中期检查。中期检查时,指导教师必须确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如需要更改题目的,由学生4月30日前提出申请,指导老师签字并经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批同意后由教学秘书统一更改。更改题目的工作,应在5月15日前完成。 4、2011年5月26日前,各学院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日程安排表、课题汇总表和学生选题的最终结果送教务处实践教学与信息化办公室。 5、2011年6月4日——6月8日,各学院组织学生毕业答辩。6月9日上午12点前,学院负责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工作。 6、2011年6月中旬,学校组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工作。评选程序如下: (1) 参加校优秀创新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的学生由本人填写申请表(附件二),6月9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根据学校评优申报名额(另行通知)确定优秀创新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评选名单,并在学生申请表中填写推荐意见及评优等级。 (3)学院于6月11日前将有关评优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与信息化办公室。 毕业设计(论文)执行过程中工作进度安排如有变更的情况,将另行通知。另外,学生及学院送教务处的材料请各学院自留底稿,所交材料不再退还。 附件:指标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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