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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六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年10月13日  阅读:




院学生办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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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级部门通知,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引导广大青少年缅怀邓小平同志的丰功伟绩,激发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培养创新人才,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全国少工委决定开展第六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评选表彰活动。

一、推荐工作程序

1、各学院团委要依据《通知》关于“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推荐标准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评选活动。各学院团委直接将材料上报至校团委,每个学院限报一名候选人。

2、候选人按要求提交第六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推荐申报表(见附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材料用A4纸大小复印,主管学院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附在推荐申报表后。

3、请有意申报材料的同学于2009年10月15日16:00前送至院办彭瑜,同时带上电子版材料。

4、校团委依照评选条件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审,并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从中择优确定候选人1名,经校团委研究后向团省委推荐,并向团中央推荐。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是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少年进行科技创新的崇高荣誉,今年的评选表彰活动是共青团、青联、学联和少先队组织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重要活动,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

2、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学院团委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本着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依照评选标准的有关要求实施,严禁弄虚作假。要增强透明度,被推荐的候选人要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三、奖项设置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面向全日制在校学生个人设奖,2009年度共奖励100人(含港、澳、台地区和海外留学生6人左右,推荐标准及评奖办法另行规定),其中分配河南省候选人名额8人,设研究生(占20%)、大学本专科生(含高职,占35%)、高中生(含中职,占25%)、初中生(占10%)、小学生(占10%)五个组别。研究生和大学本专科生获奖者每人颁发奖学金20000元,中、小学生获奖者每人颁发奖学金5000元,同时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四、推荐标准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的推荐标准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科学、乐于探究,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显示较大潜力。被推荐人的年龄不超过28周岁。

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系列竞赛中特等奖获得者;在国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论文被SCI收录者;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未来杯”全国中学生创意设计竞赛、中国少年儿童海尔科技奖、“明天小小科学家”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在其他国内外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附件:候选人申报表>
发布时间:2009-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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