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大学教务处关于2009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年03月17日 阅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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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教务处关于2009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学校决定举行2009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学校所有按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公选课、实验(实践)、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上机除外)未通过考试、考核的本校2009届全日制本科生。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及时查询自己所有课程的考试成绩,加强对不及格课程的复习(未修的课程不能补考)。 二、补考时间 2009年5月16日~17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有关人员到时注意查看教务系统通知)。 三、补考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2009年3月28日~4月5日。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位学生限报三门补考课程,请需要补考的学生及时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新系统)选择补考课程。为了保证补考能顺利进行,报名截止后,教务处不再接受任何学生补报名。 四、出卷时间安排 补考课程清单(调卷表)发放时间、地点:4月9日上午、考试中心。 出卷或调卷时间:4月9日至~17日。 试卷送交考试中心时间:4月17日前。 五、阅卷及成绩登录安排 5月18日下午各学院到考试中心领取学生补考试卷并组织教师阅卷,为不影响毕业审核工作,所有补考成绩需于5月24日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六、注意事项 1、每位有不及格课程的09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本学期重修或毕业前补考,但同一课程不能同时兼报,如有兼报,则自动取消该课程补考资格。 2、补考学生务必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或校园卡参加考试,无证件者取消考试资格。 3、由于此次补考规模大,涉及四年的课程且时间紧,补考所需试卷请各学院主管教学的院长和教学秘书按规定时间组织相关教师命题或到考试中心试卷库中确认抽取。所有补考课程的试卷务必于4月17日前送交考试中心印制,否则,将造成相应课程补考不能按时举行的后果。 4、送卷时请注明各课程考试方式和考试用具要求,以论文、大作业等方式考核的课程由学院按学生报名情况组织考试。 教 务 处 2009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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