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08-2009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年03月11日 阅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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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2009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按研究生院通知要求,请各位老师按排课表时间准备。以下是通知内容。 为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06]9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研究生教学管理,完善研究生教学质量监控,经研究,决定在本学期第四周至第十八周对研究生培养环节及课程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2009年3月12日(第四周周四)起各学院开始组织自查,研究生院组织随堂巡查、并发放学生测评表,组织学生进行测评。 2、2009年 3月23第六周周一)起对全校研究生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并对研究生教育培养环节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3、2009年5月25日(第十五周周一)至6月1日(第十六周周一)各学院对本次教学检查进行总结并填写“湖南大学研究生教学检查基本情况统计表”,于2009年6月2日(第十六周周二)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4、2009年6月3日--2009年6月12日对各培养单位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汇总。 6、2009年6月17日前公布本次教学检查情况。 二、检查内容 1、研究生培养各环节的规范性,包括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情况,中期检查、开题报告等环节执行情况等; 2、研究生学位课开课情况,教学质量;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档案管理情况。研究生学籍管理、成绩管理、专业课试卷等教学管理材料是否齐全等; 5、研究生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包括各培养单位是否按计划组织教学,本学期研究生开课课表,是否有随意调、停课现象,停、调课时数及原因,调停课审批手续,各门课程的教材或讲义以及教学大纲是否齐全,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是否及时录入成绩、上报成绩等。 三、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采取研究生院课堂巡查、学生测评以及各培养单位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研究生院根据各种检查方式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检查情况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请各培养单位认真做好本次课程教学检查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教学事故将按照《湖南大学研究生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全校通报。 特此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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