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加2009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年12月11日 阅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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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委会安排,2009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初赛定于2009年4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举行,决赛定于2009年5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举行。现将有关报名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全国各高校研究生及本、专科所有年级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 A类竞赛:适用于研究生参加; B类竞赛:适合于英语专业本科学生参加; C类竞赛:适用于非英语专业的本科学生参加; D类竞赛:适用于体育类和艺术类的本科生参加。 二、报名时间及方法 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初赛,初赛报名费20元,决赛不另收费。未参加初赛的学生不得参加决赛。 1、本科生报名时间及方式: A、2008年12月10日—2008年12月28日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报名(请注意各自的竞赛类别)。学校于12月28日18:00关闭教务管理系统,终止报名。 B、 12月29日,院系教务办从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学生报名名单下发各学生班级,由各班班长按报名表收取报名费。并于31日下班前将报名费统一交院系教务办。未交纳报名费者,不得参加竞赛。 C、1月5日下班前各院系教务办核对教务管理系统中学生报名情况与收费是否一致,并将报名费交教务处文化素质办公室。 2、研究生报名时间及方式: 12月29-31日到院系报名。1月5日,由各院系教务办将报名表及报名费交教务处文化素质办公室。研究生报名表见附件2 学校将于4月初在教务管理系统及湖大网公布竞赛具体安排。 三、竞赛奖励 竞赛设四种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二、三等奖通过学校初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由省竞赛组织机构根据决赛成绩确定。总获奖比率为51‰,其中特等奖获奖比率为1‰,一等奖获奖比率为5‰,二等奖获奖比率为15‰,三等奖获奖比率为30‰。其中,特等奖和一等奖为师生同奖,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获奖证书。学校给获得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学生颁发奖金。请任课做好竞赛的组织发动工作。 2009年暑假将举办2009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总决赛暨2009年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主要活动内容包括第十届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赛和第十届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等活动,获特等奖的大学生均有机会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部分优秀选手将有机会被选派出国参加国际大学生英语竞赛和访学活动。 四、公布样题 为使广大师生熟悉本竞赛的题型和内容,在竞赛中取得好成绩,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将于赛前一个月将样题公布在《英语辅导报》高职高专版、《英语辅导报》大学英语四级版、《英语辅导报》大学教师版、《考试与评价》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版、《考试与评价》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版、《考试与评价》研究生考试版、中国英语外语教学研究网(www.tefl-china.net)和英语辅导报社网(www.ecp.com.cn)等媒体上。样题中的命题范围、题型、题量、分值安排、难易度及水平度与正式竞赛赛题基本一致,供广大参赛师生参考。请参赛师生适时关注。 附件:2009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简章> 附件: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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