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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课程考试补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年12月22日  阅读:




院教学办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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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课程考试补考工作的通知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考试的补考工作定于下学期的第一周至第二周之内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由研究生院培养办组织的课程考试由培养办负责组织补考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的课程考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补考工作;
2. 补考学生应填写《补考申请表》(下载专区下载),由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严格按照《湖南大学研究生课程修读、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进行资格审查,于2008年2月13日前将《补考研究生汇总表》及资格审查合格的《补考申请表》报培养办审批;
3. 为确保补考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督促任课教师及时评阅期末考试试卷和系统登录成绩,方便学生尽快办理补考申请;
4. 补考试卷评阅和系统成绩登录务必于第三周末(2008年3月6日)前完成,届时系统将关闭。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08.12.18
发布时间:200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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