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07-2008学年度专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年11月03日 阅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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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进一步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现就2007-2008学年度专项奖学金评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校成立2007-2008学年度专项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及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计划财务处、纪检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教务处负责评定的日常工作。各学院应成立专项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评审工作。 二、推荐条件与办法 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专项奖学金推荐条件与办法参见附件。 三、奖励名额 2007-2008学年度专项奖学金名称、金额见附件。 四、要求 各单位在评奖过程中应实事求是,严格把关,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若在工作中发现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该生所得称号,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并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对已通过评定但在颁奖之前受到处分的学生,取消其获奖资格。 五、推荐截止时间 请于11月9日前将如下材料如期提交至办公室: (一)本科生《湖南大学专项奖学金申请表》及《湖南大学2007-2008学年度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提交彭瑜(汇总表要求交打印稿及电子档),联系电话8822462; (二)研究生奖学金的相关材料(具体见研究生评选办法)提交贺迅,联系电话8822462。 特此通知。 附件:本科生评选办法> 附件:研究生评选办法> 附件:奖学金名称> 附件:天语、招商银行奖学金> 附件:海航奖学金> 附件:名额分配> 通知见 http://jwxt.hnu.cn/jwgl/GGTZ/ShowGGTZ.asp?GGTZID=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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