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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16 年“ 百人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24日  阅读:



    

 
  院主任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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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 2016 年“ 百人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转发〈中共湖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引进
    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09〕12号)、《中共湖南省
    委组织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引进海外高
    层次人才“百人计划”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10号)及《中共湖南省委
    组织部关于开展2016年“百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2016年度引进
    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人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和条件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推湖南省新兴产业发展,2016年“百人计
    划”重点引进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信息(互联网+)、生物、新
    能源、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人才。
    (一)“百人计划”创新人才项目申报条件
    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引进后在校连续工作不
    少于3年,其中全职引进人才每年不少于9个月、非全职引进人才每年不少于3个
    月。能全职回国工作的优先考虑。申报人须与我校签订意向性工作合同,如系已
    签订合同或正式到岗的,其合同签订时间须在2015年10月31日之后。累计申报次
    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原则上不破格。
    1.重点创新项目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
    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2)在重点创新项目涉及的领域,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
    或拥有具备市场开发前景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或在海外承担过与重点创新项目
    相关的重大项目,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
    说明:重点创新项目主要是指国家和省科技重大专项,同时包括我省承担的国家
    重点研发计划和国家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等重点创新项目。
    2.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
    家学者。
    (2)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了具有重要影响
    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国际上比较重要的科技奖项、拥有专利等知识产权、掌握
    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说明:重点学科主要指国家和省部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主要指国家级(包
    括省部共建)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和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级和省
    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重点平台均可申报。
    3.“团队百人计划”申报团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
    小组特批引进。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托重大项目引进。
    (2)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有明确的研究方向、研究目标和预期成果;学
    术水平在本领域内有明显优势,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创新潜力;遵纪守法,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团队精神。
    (3)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组成,在国内外科研机构或重大项
    目稳定合作2年以上;3名以上核心成员(含带头人)应符合“百人计划”创新人
    才申报条件,其余核心成员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或
    经营管理能力。
    (4)引进后须在湘连续工作3年以上,核心成员(含带头人)一半以上须全
    职在岗工作,其他成员每年在岗工作时间须3个月以上。
    对特别优秀或急需引进的申报团队,可适当放宽条件。已入选“百人计划”
    的专家,不再作为申报团队核心成员参与申报;申报团队的带头人或核心成员,
    不再申报“百人计划”。
    说明:“团队百人计划”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是指具备国际先进水
    平或国内领先水平,对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能带来重大经济
    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核心团队。重大项目主要是指国家和省科技重大专项,同时包
    括我省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国家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等重点创新项
    目。
    4.“青年百人计划”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全职来校工作。
    (2)取得博士学位,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回国前在海外知名高校、
    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岗位。
    (3)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
    头人的发展潜力。
    (4)非华裔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也可申报。
    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申
    报人,可以突破任职年限等限制,破格引进,需另附破格说明。
    5.“外专百人计划”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非华裔专家学者,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65周岁。应依托“重
    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平台之一申报。
    (二)以上项目关于年龄的时间计算截止到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三)所有申报材料文本请登录湖南领导人才网(www.hnleader.gov.cn)
    或湖南红星网(www.hnredstar.gov.cn)下载,“青年百人计划”申报书参照重点
    创新、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文本。
    (四)办理学历学位认证所需时间较长,需办理此项业务的申报人请尽早
    联系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吴佳颐;联系电
    话:0731-82816658,18684662887。
    二、 申报程序
    (一)学校推荐申报
    1.个人申请: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有关《填写说明》,申报书应填写完整,不
    得空项、漏项。
    2.强化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学术水平的评价的作用。学院应认真审核、
    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上报申报人相关材料时,应同时提交学院审查
    材料 1 份(另附),即《2016 年百人计划形式审查自查表》 及经院学术委员会
    及单位党政一把手签字盖章确认后的推荐意见。人文社科领域及文化艺术类申报
    人选还应出具学院党委政审意见。
    3.由于本次申报推荐名额有限,请各学院确定百人计划推荐人选时把握以下
    原则:重点引进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信息(互联网+)、生物、
    新能源、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各相关学院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
    进行遴选,具有上述学科领域的学院可推荐 1-2 人(含百人团队项目),原则上不
    破格申报,没有符合申报要求人选的学院可不申报。
    4.省委组织部下达我校推荐人选名额为10名(含团队百人项目),根据学校
    实际情况,2016年向省委组织部推荐具体名额为:团队百人1-2个,青年百人7
    人,百人及外专百人1-2人(其中非全职项目1人)。学校将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及
    申报具体程序予以审核、选拔并报送省有关部门评审。
    (二)省相关部门审核评定
    1.审核材料。省专项办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专家评审。省专项办委托各平台牵头单位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
    审,提出“百人计划”建议人选名单。
    3.组织审定。省专项办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将建议人选报经省委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同意,确定正式人选。
    三、 待遇
    1、省财政给予相应补助具体标准如下:“百人计划”创新人才(含外专百
    人计划)全职引进人才人民币 100 万元/人、非全职引进人才人民币 60 万元/人;
    “青年百人计划”人民币 50 万元/人;“团队百人计划”人民币 500 万元左右/
    个。
    2、根据引进人才的实际需要,可以办理户口、医疗、保险、子女入学等手
    续。
    3、学校按照工作合同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和待遇。
    四、 材料报送时间:
    (一)请各学院接到本通知后抓紧做好人选申报工作。
    (二)请各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指导申报人选及助手认
    真阅读附件一至三,并按下列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过期或申报材料不完备的不
    予受理,若申报人已按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亦可提前报送我办。
    1、 2016 年 10 月 8 日前将申报人选汇总表电子版发至人才办邮箱。请已确
    定了拟申报人选的学院尽早与我办联系。
    2、“外专百人计划”项目申报材料请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按时报送。
    “百人计划”创新人才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及重点实验室项目、“青
    年百人计划”项目及“团队百人计划”项目申报材料请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按
    时报送。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 杨蓓 晏伟
    办公地点:校办公楼 217 室
    电 话:0731-88823279 15973189411
    电子邮箱:rcgcb@h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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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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