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发布日期:2016年08月21日 阅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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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6﹞31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6﹞31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截至2016年9月30日前在校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具有一定社会影响; 4、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申报年龄为35周岁以下,女性37周岁以下;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申报年龄为38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均截至2015年1月1日); 5、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 (二)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三)已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必须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该计划不得超过2次。 (四)符合条件的港澳籍人才可予申报,台籍暂不开展。 二、申报领域及分组 自然科学领域按照以下学科组归口申报:数学组、物理组、化学组、医药组、生命科学组、材料科学组、农林与食品科学组、工程与装备制造组、信息科学组、地球科学与资源环境组;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按照以下学科组归口申报:哲学社会科学组、文化艺术组。申报人根据专业情况自主选择填报。 三、支持措施 对入选计划的青年人才给予经费支持,自然科学领域120-24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30-60万元,3年为一个支持周期。具体支持标准和划拨方式由中央组织部组织专家评审核定。支持资金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使用和管理。学校也将按有关政策给予支持。 四、申报程序 (一)选拔认定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计划入选者经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通讯评审、现场答辩、社会公示等程序产生。 (二)各学院要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各负其责、严格把关,科学评估人才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加强材料审核工作,确保信息的真实性,防止弄虚作假。 (三)校内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有关《填写说明》,申报书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 2、强化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学术水平的评价的作用。各学院推荐人选应为各学科领域从事科研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并重视推荐能够开展原创性研究的优秀青年人才,须通过学院的综合评估并签署审查报告,由学院统一报送材料至人才办。上报申报人相关材料时,应同时提交经院学术委员会及单位党政一把手签字盖章确认后的推荐意见。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全部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经过学校确认后,形成推荐名单。 (四)2016年计划全国范围内遴选支持200名。根据教育部所下达推荐名额,我校可推荐9名自然科学领域人选和1名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领域人选。校内各学院可根据优势学科和优势领域情况及人选条件最多推荐1人,学院推荐人选应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强竞争力,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荐,宁缺毋滥。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者根据专业领域客观、真实填写并整理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申报书在填写时注意勿填写推荐单位意见一栏。 (二)申报书须统一通过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客户端填报生成。自然科学领域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 (三)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及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近5年的成果自2011年9月30日算起。 其中附件包括(请按如下顺序装订并编写目录、页码): 1、附件材料目录; 2、推荐单位公文(15日提交时请空出相应页面,16-20日期间由学校统一提供公文纸版及电子版,请申报人将其放入附件中编写相应页码并予以装订);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申报书中所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5、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6、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原件); 7、任职证明复印件; 8、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9、非首次申报须提供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 附件中论著论文、项目、获奖、专利、报告等证明材料须严格按申报书填写顺序依次排列,一一对应,缺一不可。 (四)申报材料电子版由我办统一上传至网络申报评审系统(涉密材料除外)。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严禁通过网络填报,请联系学校保密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公章)。 (五)材料具体要求 1、申报人应认真阅读申报书填写说明,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 自然科学类申报书封面推荐单位与申报平台应填写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封面推荐单位为教育部,申报平台为中央宣传部。工作单位为湖南大学。 2、每位申报人提供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及附件材料(4份),汇总表1份。申报书和附件需A4纸双面打印(暂不装订,待15日我办审核后再合并装订)。 3、材料分为纸质版与电子版两种,电子文档内容须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电子材料包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电子版,申报人的电子文档单独存放,文件夹名称为申报人姓名,内容包括 “××申报书(通过校验的word文件)”、“XX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请按通知要求顺序排列,整合形成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5M,附件材料过大的,可拆分为多个,并在文件名后加数字标注,如“XX附件材料1”。 五、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按下列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 1、2016年9月8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人才办邮箱。 2、2014年9月15日前将汇总表、申报书、附件与学院审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人才工程办公室,如申报人材料已准备好可提前交至我办,逾期不予受理。 3、电子版文件请用U盘拷贝交至我办。 联系人:杨蓓 晏伟 联系电话:0731-88823279 15973189411 15111207767 电子邮件:rcgcb@hnu.edu.cn 办公地址:办公楼217室 附件: 1.《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材料 3.申报书工作单位意见参考模本 4.封面格式模板 人才工程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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