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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撷英计划”和“育英计划”申报(更新)

发布日期:2005年12月22日  阅读:



    

 
  院行政办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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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学校人事处通知,第三届湖南大学"撷英计划"和"育英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正在进行,我院推荐指标为3人。
    根据规定,"撷英计划"和"育英计划"指标数可打通使用,但不能突破指标总数。
    请我院符合条件的教师抓紧准备材料,积极申报。
    申报截止时间:2005年12月28日
   
    附:湖大人字[2005]52号文件
   
   
    关于推荐第三届“三英计划”之“撷英计划”和“育英计划”候选人的通知
   
    各院(系)、所:
    根据《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湖大人字[2005]11号)精神,现将推荐第三届“撷英计划”、“育英计划”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一)申报者填写《湖南大学“撷英计划”申请表》或《湖南大学“育英计划”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其它有关材料;
    (二)申报者所在院(系)、所对申报者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按指标数推荐候选人,且就申报者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工作设想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基本条件保证等签署意见后提交人事处;
    (三)候选人的申报材料,学校在校园网公示无异议后采用。
    二、推荐条件
    (一)“撷英计划”资助对象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协作精神。
    2.在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受聘为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博士学位;来校工作时间2年以上。
    3.截至2005年1月1日,申报自然科学类人员的年龄不超过37周岁,申报社会科学类人员的年龄不超过42周岁。
    4.主讲过一门以上本科生主干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5.以科研项目形式申报。项目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项目有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②项目研究方向属于国际国内研究的前沿热点问题;
    ③研究项目对社会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学校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6.申报者近五年科研和教学取得同行公认的显著成绩,且须满足下列6项条件中任意4项:
    ①参与国家级教改项目或作为主要人员参加省部级教改项目(排名前三);
    ②获部省级教学奖励(排名前三)或公开发表多篇教学研究论文、出版专著或主编有影响的教材;
    ③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部省级重点项目;
    ④以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
    ⑤在校定重点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理工科类至少有4篇论文被SCI、EI、ISTP收录,文科类至少8篇次以上被CSSCI收录;
    ⑥获得两项以上发明专利,其中有一项是第一发明人。
    7.申报者有较强发展潜力,在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方面有创新性构想。
    8.在同等条件下,“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芙蓉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的学科梯队人员及获得“育英计划”资助考核优秀者优先考虑。
    9.“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高校青年教师奖”、“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芙蓉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岳麓学者”特聘教授不列入本计划资助范围。
    (二)“育英计划”资助对象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协作精神。
    2.在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来校工作时间2年以上。
    3.截至2005年1月1日申报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主讲过一门以上本科生主干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5.申报者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大的发展潜力,近五年教学和科研工作成绩突出。满足下列6项条件中任意4项:
    ①参加过省级教改项目或主持校级重点教改项目;
    ②获得过学校讲课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教学奖励;
    ③参加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排名前五)或主持过横向项目;
    ④以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五);
    ⑤公开出版教材、专著或译著一本以上;
    ⑥理工科类论文至少被SCI、EI、ISTP收录2篇次以上,文科类至少被CSSCI收录4篇次以上。
    6.已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湖南大学“撷英计划”者,不列入本计划资助范围。在同等条件下,有出国经历的人员优先。
    7.资助项目须经过本院(系)、所学术委员会论证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学术意义重大,学术思想新颖,立论充分的基础研究项目和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②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意义的研究项目;
    ③为承担国家和部门的重大科技任务,需进行可行性研究的特殊项目。
    三、推荐指标
    各院(系)、所对申报者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按条件和指标数推荐候选人。“撷英计划”、“育英计划”指标数可打通使用,但不能突破指标数(各单位指标数另行通知)。
    四、推荐材料
    1.《湖南大学撷英计划资助对象申请表》或《湖南大学育英计划资助对象申请表》一式三份;
    2.《湖南大学撷英计划资助对象候选人情况一览表》或《湖南大学育英计划资助对象候选人情况一览表》一份;
    3.反映候选人政治思想表现、教学和科研等方面所取得成绩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其中代表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复印件2篇(部);
    4.资助对象候选人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等证书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所有复印件均装订成册,并由人事干事核实签字)由院(系)统一于12月28日送交人事处师资办,逾期不予受理。所需表格请在人事处网站(http://rsc.hnu.cn)师资工作-培养选拔-三英计划栏目下载。
    五、其他要求
    1.“撷英计划”资助对象申报者除专家审阅有关材料外,还将对候选人进行现场答辩。每位候选人答辩时间为10分钟,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分钟,候选人采用多媒体演示方式进行个人陈述,主要内容是:个人及所在学科简介;本人研究方向及近三年业绩;获得资助后拟开展的研究目标及已经具备的条件;预期成果;成为该领域有影响的青年学科带头人的相关措施。
    第二阶段4分钟,由专家根据个人陈述和个人申报材料对候选人进行提问。
    2.上报材料时,请将《湖南大学撷英、育英计划资助对象申请表》和《湖南大学撷英、育英计划资助对象候选人情况一览表》制作软盘上交人事处师资办或发送电子邮件至szb@hnu.cn(联系人:刘展鹤,联系电话:8822823)
    特此通知。
   
 
  发布时间:200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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