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级学生专业教育阶段课程选课通知
发布日期:2008年04月30日 阅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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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级学生专业教育阶段课程选课通知 根据2006级培养方案与《湖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修读、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2006级学生在2008-2009学年秋冬学期已进入专业教育阶段,其课程分为专业核心课程、专业限选课程和专业任选课程。现将2006级学生专业教育阶段课程选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范围 专业教育阶段教学计划规定的专业核心课程,学生必须在主修专业开设的专业核心课程(群组)内修读;专业限选课程可以在所在学院各专业开设的专业限选课程范围内选读;专业任选课程可以在全校范围内选读,即既可以在本专业已开设的专业选修课程中选择修读,也可选择其他专业通识教育阶段或专业教育阶段的各类课程修读,但所学课程内容不得与已学课程重复。在弹性学制内,学生必须修读并获得专业教育阶段教学计划分别规定的以上三类课程的最低学分: 1、大理类每专业为35.5学分,其中专业核心课程为17.5学分,专业选修课为18学分(含专业限选课6学分)。 2、大文类每专业为34学分,其中专业核心课程为16学分,专业选修课为18学分(含专业限选课6学分)。 二、选课要求 1、2006级学生专业教育阶段的课程选课,分为预选和正选两个阶段。预选阶段的选课结果只作为排课的参考,未参加预选的学生不允许参加正选,参加了预选的学生都必须参加正选,正选选课结果作为学生上课和教师教学的依据。 2、根据每学期修读学分要求和指导性教学计划的规定,每位学生专业限选课程、专业任选课程要求各至少选择1门,不超过3门。 我校自2006级学生开始试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学生在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以外加修、辅修、跨专业选修,或经一次免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重修课程学分的,按相关规定收取学分学费。 3、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为学生选课的主要依据,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和需要,在学生学业顾问或导师指导下自主安排学习进程,按照教学计划及选课流程选课。 4、学生应按规定的选课时间和程序进行选课。 5、学生选课应遵循“专业优先”的原则,应以所学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为依据,严格按照本通知之“选课范围”的要求选择、修读。 6、学生选课时对有严格“先行后续”关系的课,应先修先行课,再选后续课。 7、各专业如果对同一名称课程学分要求不同,若学生错选,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即要求的课程学分高于实际选课学分,不予承认学分,若要求的课程学分低于实际选课学分,按实际选课学分记载。 三、选课时间 1、预选时间:第11周星期日(5月4日)10:00~第11周星期二(5月6日)16:00 2、预选补选:第11周星期三(5月7日)10:00~第11周星期四(5月8日)10:00 3、正选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四、选课程序 1、选课准备 根据教务处公布的教学计划,学生在选课时,应作如下准备: (1)在“选课指导”(登录http://jwxt.hnu.cn可查看)中详阅专业教学计划、选课流程、课程简介和任课教师简介。 (2)在学生学业顾问或导师指导下填写《湖南大学学生选课单》(各学院自拟)。在学生正式选修下学期课程前,各学院应组织学生选课,并安排教师向学生提供选课咨询,向学生介绍课程开设的层次、规格、教学基本要求等情况,并解答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3)填单时应注意先安排高学分、多课时的课程,先保证核心课、限选课,再考虑选择任选课。 2、上网选课 (1)登录方法:登录http://emis.hnu.cn/进入湖南大学学生选课系统。 (2)在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教务管理系统:用户名为学号,密码同登录http://jwxt.hnu.cn的密码一样。 (3)学生选课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 如果课程左边的复选框中已经点“”,则表明该课程必须学习,不需进行选课。预选结束后,学生可通过退出系统再重新进入而不进行任何操作的方式查询是否预选成功。 预选补选:操作同上。正选:待定,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08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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