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申请2009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年05月04日 阅读: 次
|
|
|
此条公告已经被阅读过207次 |
||
关于申请2009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9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申报条件、注意事项见湖南省基金办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jj.hnst.gov.cn/tzggshow.asp?zrjjh=420)。 特别强调,面上项目(重点、一般、青年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具体分配指标见附件;杰出青年全校限项2项,每个单位限报一项,符合条件申报的老师经学院审批后于5月12日将初稿1份(含附件材料)经科研秘书报科技处,预期不得申报。 二、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2009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承担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 2、承担省基金项目两次后未能承担国家项目或省部级重点以上科技项目者。 三、基金科受理时间为2008年5月21—23日。各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请项目审查后,请科研秘书统一将本单位的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2009年申请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会总表》一份交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注:因09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限额申报,我院申报名额为5名,我院只能在限定名额之内推荐申报(一般不推荐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老师)。请申报省自科基金的老师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书初稿交院办邓玲玲老师。 |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