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大学关于评选2008年优秀实习教学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年04月10日 阅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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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关于评选2008年优秀实习教学基地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贯彻教育部教高函[2007]1号、2号文件精神,加速推进实习教学基地的建设、促进产学研密切合作,确保本科生实习教学的质量,经研究,决定组织湖南大学校级优秀实习教学基地评选工作,请各学院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认真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数量 评选范围为全校相关的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等实习实训教学基地。本次拟评选10个校级优秀实习教学基地。 二、评选条件 1、实习设备先进,设施齐备,能满足实习教学工作要求。有切实可行、强化实习教学基地建设的保障机制。 2、有一支业务素质高、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的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同时,对提高实习教学负责人员素质和鼓励高水平教师投入实习教学工作有政策措施。 3、实习规章制度齐全,管理严格规范。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科学、完善、运行有效,成效显著。 4、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改革力度大,能不断改善实习教学条件;实习内容和指导书符合教育规律和实习教学要求,实习效果好。 5、实习教学理念先进、改革力度大,有与实习教学紧密联系适用于学生自学的模拟、仿真软件和音像视频资料。 6、连续承担实习教学任务3年以上,受益面广、利用率高。 7、校外实习教学基地应有学校与实习单位签订的实习教学合同或协议。 三、材料申报及要求 实习教学基地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和相关支持材料全部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稿,具体要求如下: 1、实习教学基地申请书制成WORD(OFFICE2003版本)文件1个。 2、实习教学基地制订的相关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等文件均以数字化方式提交。 四、其它 1、各学院于2008年5月9日前上交申报材料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从校级优秀实习教学基地中择优推荐4个申报省级优秀实习教学基地。 3、学校将下拔建设经费加强对校级优秀实习教学基地建设。 教务处 2008年4月8日 附件:优秀实习教学基地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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