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省高校教改研究项目申报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年04月10日 阅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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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 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各学院、各直属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08]80号文件精神,学校拟组织申报2008年度省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并对2006年以前立项的省教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本次项目采取限额申报,教育厅下达我校9项指标。 2、项目研究时间:本科类项目不超过4年。 3、已有立项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本次不得申报新项目。 4、申请者须填写《2008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六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 二、中期检查和结题要求 2006年立项的项目负责人(见附件6)须填写中期报告书(附件4)二份。2005年立项的项目负责人(见附件7)须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5)二份,支撑材料装订成册附后。 三、所有材料必须在5月15日前上交教研科(办公楼105),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 四、联系人:王展辉 电话:8822845 E-mail:jyk@hnu.cn 附件:附件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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