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2008年教育部博士学科点新教师基金自科类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年03月07日 阅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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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度教育部博士学科点新教师基金自然科学类课题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 为了促进博士学科点的人才队伍建设,使青年教师能够尽快地脱颖而出,从2007年起博士点基金设立新教师基金课题(原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40岁以下正、副教授申报课题不再受理)。 1. 实施范围:中央部门所属重点大学自然科学博士点上工作的正式教师。 2. 留校工作三年以内(含三年)、且未独立承担过国家级各类科研课题。 3. 单项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5万元。 4. 凡获资助者,不得再次申请。 备注:留校工作三年以内原则上不包括外单位调入人员。 二、申报要求: 1、新教师填写《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新教师基金课题)(WORD模板)》。申请者填写《申请书》(WORD模板)后必须进行“校验加锁”工作,并将《申请书》(WORD模板)和相关数据文件(该文件名为:项目编号+姓名.XML,《申请书》校验加锁后自动生成)同时交至学校科技处。申请书模版见附件; 2、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WORD模板)》中的 “学科代码”时,请选择“主学科代码待定”或“相关学科代码待定”即可。待《学科分类与代码》修订完成后,再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下载新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完成《申请书》填写。方法: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下载data.xml文件,替换《申请书(WORD模板)》附带的原data.xml文件”,即可选择相应的学科代码。 3、不受理社会科学课题,即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710.以后的各学科课题 4、从2007年起申报博士点基金课题必须进行科技查新,《查新报告》将作为附件与本年度申请课题的《申请书》一并上报。请各校就近在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进行查新,若本地区没有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可在省部级科技查新站进行查新。我校图书馆查新站为教育部部级查新站。 5、 资助课题的完成周期一般为三年,执行时间从立项的第二年1月1日算起。 6、 为使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能尽快发表和交流,获资助课题负责人结题时,必须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上发表论文2~3篇(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上发表后,允许同时在其它刊物上发表),并认定与其它刊物发表等同。 三、提交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将申请书一式两份于3月21日前交至院办公室。 附件:2008年博士点基金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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