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我院专任教师岗位职级评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年01月13日 阅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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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专任教师岗位职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及其它相关文件精神,特将我院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申报学校教授二级、教授三级的教师,请将《申报表》(包括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纸质材料需使用16K纸张、双面打印,于1月14日(星期一)前交到学院办公室。 2、《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四级以下专任教师首次岗位职级评定条件(征求意见稿)》,现公布如下(附件1),以征求全院老师的意见和建议,请将你的意见和建议于1月14日下午17:30以前以电子的形式发送到 hgx@hnu.cn 或直接送交到学院办公室。 3、申报教授四级以下的教师请于1月16日前提交《申报表》(纸质版一式2份,16K纸张、双面打印)。 请全体教师在学院安排的时间内完成相关事宜。谢谢。 环境学院办公室 2008年1月13日 附件1:环境学院教授四级以下专任教师职级评定条件(征求意见稿)> 附件:湖南大学专任教师岗位职级评定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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