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带薪实习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6日 阅读: 次
为了更好地将带薪实习落实到位,促进实习活动与学术教育的有机结合,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根据湖南大学《关于印发<湖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分认定和转换试行办法>的通知》和《湖南大学带薪实习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编制办法》,结合学院情况,特制定“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带薪实习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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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1:湖南大学环境院带薪实习A类实习单位清单.xls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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