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申请专项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年10月23日 阅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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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进一步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现就2006-2007学年度专项奖学金评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校成立2006-2007学年度专项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及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计划财务处、纪检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教务处负责评定的日常工作。各学院应成立专项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评审工作。 二、推荐条件与办法 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专项奖学金推荐条件与办法参见附件1、附件2。 三、奖励名额 2006-2007学年度专项奖学金名称、金额详见附件3。 四、具体要求 各单位在评奖过程中应实事求是,严格把关,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对在工作中发现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该生所得称号,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并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对已通过评定但在颁奖之前受到处分的学生,取消其获奖资格。 五、推荐截止时间 请同学于10月29日上午12点前将如下材料如期上交: (一)本科生《湖南大学专项奖学金申请表》及《湖南大学2006-2007学年度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提交院办; (二)研究生奖学金的相关材料(见评选办法)提交院办。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实施办 法 2.湖南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 3.2006-2007学年度专项奖学金名称、金额及评奖 名额一览表 附件:本科生评选办法> 附件:研究生评选办法> 附件:名称及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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