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通知
发布日期:2007年06月25日 阅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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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有关录取通知书发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7年硕士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于2007年6月25日由研招办发放到各学院,各学院将采取挂号信邮寄方式寄给考生,通信地址按照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邮寄,如果考生已经变更通信地址和联系手机,请及时和报考学院联系更改。如果考生希望亲自来学校领取通知书,也请事先和报考学院联系。 3、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请按照入学须知办理相关手续: ①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而且只在9月新生入学时办理,过期不予受理。 ②党员、团员须将组织关系转来学校,团员关系随身自带,转党员关系须持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湖南省生源的考生持有的介绍信抬头应写:中共湖南大学党委组织部;外省生源的考生持有的介绍信抬头应写: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部。 4、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请注意:这些考生的通知书不由学院发放,研招办待收到培训基地的相关通知后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研招办将及时电话通知考生。 5、单考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也由研招办统一发放,不再由学院邮寄。 6、录取通知书上的条形码是新生报到时的重要凭证,请注意保持通知书的整洁,切勿损坏条形码。 特别注意:报名时所填通迅地址为长沙市的考生,我院将不邮寄,请考生亲自来院办请取。 未调档案的考生,暂缓发放录取通知书。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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