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进行2007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年04月18日 阅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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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湖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湖大教字[2005]13号)和《关于做好2007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务函【2006】89号)要求,学校决定对2007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工作态度、纪律与出勤及指导教师的辅导、答疑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二、检查方式 学院自查和专家抽查同步进行。 三、检查时间 ⒈ 5月8-12日学院自查,请各学院于4日24日前将自查具体安排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⒉ 5月8-12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抽查。 四、学院自查程序 各学院根据学校的有关要求分成若干小组,组织对2007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学院自查程序一般为: ⒈ 学生介绍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进展情况; ⒉ 根据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和开题报告计划进程,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 ⒊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教师指导情况; ⒋ 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工作态度、纪律与出勤情况; ⒌ 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五、结果公布 中期检查结束后,教务处将公布各学院自查情况和学校抽查情况。 教 务 处 2006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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