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申报2008年度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重点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年03月27日 阅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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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度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重点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研究所(中心): 教育部设立的 “聘请外籍教师计划”(即原来的“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项目”)重点资助聘请外国专家短期来校进行合作科研、讲学等,提供的经费主要用于补贴所聘外国专家的交通、生活、讲学等方面的费用。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常年接受项目申报,现将2008年度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重点资助项目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08年国家重点科研项目(973计划、863计划、国家攻关计划、国家自然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及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课题以及与国民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高新技术开发、产学研结合项目); 2.该项目需要聘请外国专家来校进行合作攻关。 二、申报的有关注意事项 1.申报时请认真填写“教育部直属高校聘请外籍教师重点资助项目申请书”,申请书后务请附上原批准科研项目文件的复印件。学校将根据申报材料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择优上报教育部。 ①学科名称及代码请按照GB/T13745-92国家标准填写三级学科名称及代码,以便于申报项目的准确分类和评审; ②申请人需要填写申请书的第一项至第四项以及第六项:第一项的“原项目一般摘要”力求简明扼要; 第二项的“该项目需要专家解决的主要(关键)问题及指标、预期目的和效果”是评定是否获得资助的主要依据,请着重和详细填写;第六项“申请资助经费预算”的填写请务实,教育部将按照专家来校工作的时间和效果确定资助金额额度。 2.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每个项目交纳评审费500元。 三、截止日期:2007年4月27日 请将申请书一份(A4)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公楼304,电子文档发:lxhd@hnu.cn(主题注明:2008年项目申报)。 联系人:陆劲松 联系电话:8822721 附件:教育部直属高校聘请外籍教师重点项目申请书(下载网址wsc.hn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07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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