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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缴纳团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年04月03日  阅读:




院学生办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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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我院各年级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党支部书记收缴本支部团员团费,3元/人.并于4月9号(星期一)前上缴院办.

注:根据规定,28周岁以上团员自动退团,不再收取团费.
发布时间:2007-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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