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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办研究生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年12月21日  阅读:




院教学办 (通知)
此条公告已经被阅读过208次

各学院:
2006年下学期研究生证补办工作即将开始。请遗失或损坏研究生证的同学问所属学院提出申请。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后,将名单汇总,于2007年1月10日前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统一办理补证事宜。
培养办公室不受理研究生个人申请补办研究生证。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06年12月19日

发布时间:200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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