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07年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年12月29日 阅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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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院(系)、所: 根据《湖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暂行办法》(湖大研字[2002]1号)和《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实施办法》(湖大研字[2006]10号)精神,决定在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学科、专业开展2007年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工作,选拔对象为2005级统招非定向或自筹经费脱产学习、优秀的硕士研究生。 本次招收提前攻博生名额占2007年博士生导师招生指标,原则上每位博士生导师可以招收1名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院士可招收2名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允许博士生导师跨学科、跨专业选拔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博士生导师在确定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选时有充分的决定权,注意选拔有潜力冲击全国优秀博士论文的硕士研究生。 选拔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应符合《湖南大学关于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的试行办法》(附件3)规定的条件。 具体办理程序: 1.接到本通知后由各院系通知博士生导师和具备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士研究生,组织好本次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工作,并按照要求填写《湖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审批表》(见附件1); 2.由各院系组织博士生导师根据《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实施办法》到财务处缴纳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津贴; 3.请各院系于2007年1月19日前,将本单位《2007年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湖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审批表》一式二份以及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导师津贴缴纳单汇总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导师未缴纳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津贴的,研究生院将不受理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审查。获得本次提前攻博资格的研究生不得报考外校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如不参加,视为放弃提前攻读博士学位资格。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本次提前攻博选拔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 湖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审批表 2. 2007年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名单汇总表 3. 湖南大学关于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的试行办法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 附件:湖南大学关于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的试行办法> 附件:湖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审批表> 附件: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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