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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年10月13日  阅读:




院办公室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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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师资办如下:


各位老师:
为做好2007—2008学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有关文件转发如下,请各学院做好申报工作。
联系人:张泽麟
联系电话:8822823
截止时间:10月25日

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
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武汉中心字[2006]14号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2007年教育部将继续资助1000名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内重点建设高校做访问学者。为了做好2007—2008学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校:接受学校应是教学科研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的重点高等学校,一般应为实施“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能够为国内访问学者提供不低于博士研究生标准的研修和工作条件。
二、申报学科:接受学科应是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和优势学科。
三、申报导师:一般应为上述学校和学科的在职博士生指导教师,且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承担了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
四、申报工作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申报学校要按要求汇总本校各学科的申报情况,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以下简称“《计划申报表》”,样表见附件),并于2006年10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前,将《计划申报表》的纸质材料一份和电子版报送至武汉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五、《计划申报表》要求:内容简明扼要,申请学科按二级学科填报,或者按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名称填报;收费标准务必填写清楚;请用5号字、A4纸打印。
六、接受计划由武汉中心汇总、审核后报教育部人事司审定,审定后的接受计划将在武汉中心网(www.train.whu.edu.cn,www.spwhzx.cn)和中国高校教师网(www.ccf.edu.cn)上发布,同时还将编印《2007—2008学年度全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工作指南》,面向全国高校发行。
七、为圆满完成2007年该项目的实施工作,请各申报学校抓紧时间,认真做好接受计划的申报工作。
八、其它未尽事宜请与我中心教师进修管理部联系,联系人:梁玉兰、陈鹏,联系电话:027-68752845,传真:027-68754929,电子信箱:gnfwxz@163.com。
附件 :申报表格
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
二OO六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申报表格>
发布时间:200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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