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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领取校庆纪念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年10月08日  阅读:




院学生办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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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全体全日制研究生(含博士,硕士)于2006年10月8日~2006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上班时间凭学生证来院学生办领取,可代领。(一个学生证领取一套纪念章)
过期将不再发放。请相互转告!
发布时间:200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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