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届毕业研究生关于户口迁移办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年06月15日 阅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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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办理户口迁移证的毕业生,必须提供迁往地址、身份证号码、姓名。缺一不可。 2、迁往长沙市的一律定于七月办理。 3、考取研究生的同学可以持有效证件和录取通知书(或者调档函)自行办理。 4、截止6月13日前签约的同学,可以凭派遣证(报道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派遣证将于6月21日左右在院学生办下发。个人凭派遣证自行到湖大派出所高老师处办理(湖大建设银行院子内)。 5、目前未落实就业的毕业研究生请于6月21日前报学生办贺迅老师处。联系方式:07318822462, hexun007@hn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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