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防火、防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年04月28日 阅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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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环保所各实验室、办公室: “五·一”长假将至,为切实做好“五·一”期间的防火、防盗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和盗窃案件的发生,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就“五·一”期间的防火、防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防火、防盗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五·一”节前,请各实验室、办公室的老师、同学,对各自的实验室、办公室进行一次认真地、全面地防火、防盗检查。主要检查门、窗、锁是否防盗;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物品和贵重设备保管是否妥当;用电设备及开关、线路是否符合防火要求;不宜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的场所或部位,易燃、可燃物是否清除;消防器材、消防设备设施及报警、监视系统是否完好有效。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不留安全隐患。 二、外出的师生员工要妥善安排保管好在校内的个人财物和关闭不用的电器开关,留校的教职工要注意用电、用火安全,留校的学生要注意用电安全,防止宿舍、实验室、办公室盗窃案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知 祝学院全体师生员工节日愉快! 学院办公室 2006年4月28日 另附:学校关于“五一”放假的通知 关于“五一”放假的通知 各院(系)、所,校机关各部、处,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我校今年“五一”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为5月1日至7日,共7天。4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上班上课,5月4日(星期四)、5日(星期五)补休。 “五一”放假前后教学安排调整如下: 4月29日(第11周星期六)上第12周星期四(5月4日)的课,4月30日(第12周星期日)上第12周星期五(5月5日)的课。原安排在4月29日和4月30日的课停上,顺延一周。 请各单位于4月28日(星期五)以前,将本单位“五一”期间的值班安排(包括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名单和联系方式以及值班地点)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报至校长办公室黄玉龙老师。在节假日中,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度过一个安详的假期。 特此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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