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学校2006年寒假放假通知
发布日期:2006年01月11日 阅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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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所,校机关各部、处,各直属单位: 为确保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现将2006年寒假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学工作安排,2006年寒假自1月15日起至2月11日止。寒假期间,全体学生和教师休假。 二、各院(系)、所机关及校机关各部、处,各直属单位从1月19日(星期四)至2月8日(星期三)安排值班(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寒假期间,各单位机关至少要有2位以上的工作人员在岗工作,确保假期工作的正常运转;同时,各单位要切实推进“十一五”规划的编制, 其它安排在假期的工作要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确保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到位。 三、根据国务院关于春节放假的通知精神,1月29日至2月4日(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其中1月29日、30日、31日为法定假日,将1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2月5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调至2月1日(星期三)、2日(星期四)、3日(星期五),2月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月28日、2月5日上班。春节期间,各单位须安排人员值班。 四、请各单位于1月16日前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个人办公”模块以“新建便笺”的方式,将寒假值班安排和春节值班安排报至党委办公室阳征老师处(党群系统)、校长办公室黄玉龙老师处(行政系统)。 五、寒假期间,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外出,须报主管校领导及党委办公室(党群系统)、校长办公室(行政系统)备案。 六、下学期于2月13日(星期一)正式上课,全体学生须于2月12日(星期日)前到校报到;离校教职工须于2月8日(星期三)前返校。2月9日起,各院(系)、所机关及校机关各部、处,各直属单位全体工作人员上班。请各单位于2月10日上午将教职工返校情况报送校长办公室;各院(系)、所于2月13日上午将学生报到情况报送教务处和学生工作部。 七、寒假期间,各单位要加强所在办公楼、教学实验楼等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等其它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认真做好值班、后勤保障、公共卫生、消防和安全稳定等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和寒假。 特此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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