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体教职工考试通知(请在院办领取考试用资料)
发布日期:2005年10月12日 阅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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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我院全体教职员工妥善安排好相关教学科研工作,遵照学校要求按时参加考试.
学校文件如下: 关于在教职工中开展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知识考试的通知 各院(系)、所,校机关各部、处,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职工对本科教学评建创优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学习本科教学评估指标体系,营造和谐健康、团结向上的工作气氛,确保学校在11月中旬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达优,学校决定在教职工中开展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知识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全体在职教职工 二、考试时间:10月18日下午3:30-5:00 三、考试地点:考试地点见附件2 四、考试内容:《以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自评报告》(摘录)为主。 五、考试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相关内容;全体教职员工均须参加考试,并独立完成考试内容,不得请人代考,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须书面请假,并统一送交人事处。 六、监考巡考:监考人员由各单位人事干事和组织单位相关人员担任(具体安排见附件2);巡考人员由校领导及组织单位相关人员担任,在考试过程中对各考点进行巡视检查。 七、监考人员的培训:10月18日下午2:30,南校区的监考人员在复临舍报告厅参加培训;北校区的监考人员在水上教学楼211教室参加培训,并领取试卷。考试完毕后,监考人员将试卷收齐后一并交人事处(校办公楼202室)。学校统一组织阅卷。 八、其他:请各单位于10月14日上午将本单位参考人员、请假人员名单造册送交人事处(校办公楼202室)。 特此通知。 附件:1、《自评报告》摘录电子版 2、迎评创优知识考试安排表 附件:迎评创优知识考试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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