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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本学年度贷款续放及新增贷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年09月22日  阅读:




院学生办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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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中行将在本月底为我校高年级学生续放本学年度助学贷款,国庆节之后中行将办理新增学生的贷款申请、审批与发放。
  为做好相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年级学生的贷款续放
1、 发放对象: ①04-05学年度与中行签订了国家贷款合同的在校学生
②签订了白沙贴息诚信助学贷款合同的在校学生
2、 凡有休学、停学、退学或自愿中止贷款发放者,本学年不再发放贷款。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报学生办,书面材料请院系主管书记签字,加盖院系公章。

目前仍有部分同学没有办理续放款手续,请下列同学务必在9月23日(本周五)下午11:30之前到学生班彭瑜老师处填写的借款借据。名单如下:曹小娟、曾梅、高攀峰、吴小红、张碧波、侯金淑、张志波。


二、新增贷款的准备工作
1、 贷款对象:在校经济困难且从未办理过中行贷款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 请需要贷款的同学准备以下材料
a、本人的贷款申请书
b、本人的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c、贫困证明(原件),需要村、乡(镇)、县三级部门公章。
d、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确实没有的必须要有当地派出所的证明。
e、本人的学习成绩单(新生交考研成绩单)
f、党员由研究生党支部,团员由班级团支部写出该生的学习、思想表现情况。
所有手写材料请统一用湖南大学信纸书写.贷款只代学费,最高额度不超过一年学费总额(研究生最高额度为6000元/年)。
以上材料请于9月28日11:30前交学生办彭瑜老师,过期不再办理。




  
发布时间:200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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