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关于研究生工资错发更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年03月31日  阅读:




系学生办 (通知)
此条公告已经被阅读过435次

各院(系)、所:
现有部分研究生反映工资有错发的情况,为了统一进行更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
1. 工资错发的研究生必须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学号、所在院(系)、所及专业、工作年限、现发工资金额、工资补发起始日期,并附原来所在单位职工工资关系转移证明。
2. 各院(系)、所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必须核对书面情况说明并签注意见,同时加盖公章。
3. 工资错发的研究生凭书面情况说明、院(系)、所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签注意见和原来所在单位职工工资关系转移证明交学生工作部门审核并办理。
4. 请各院(系)、所于4月4日前将工资错发的研究生材料报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办。
湖南大学学生工作部
2005年3月21日
请各位工资发放有问题的研究生按照上述要求准备齐材料,于4月4日上午11点前交至系办。
发布时间:2005-03-31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