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关于对03-0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开展全面普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年04月04日  阅读:




系行政办 (通知)
此条公告已经被阅读过224次

为了迎接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真正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进一步总结经验,做好2005届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工作,学校决定对2003、200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全面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和时间

检查分二个阶段:院(系)自查、学校验收抽查。

(一)院(系)对毕业设计(论文)及其相应的文件进行全面的自查。

院(系)要成立以院长(系主任)为组长、教学院长(主任)为副组长、教研室主任和院(系)督导团专家为成员的检查专家组,协调指挥本院(系)的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工作。

院(系)对自查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工作安排责任到人,各位初查教师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参照教育部评估和学校检查表格的要求,逐项认真自查。建议由指导教师本人负责初查。

院(系)自查完成后,将自查小结、毕业设计(论文)自查汇总表、毕业设计(论文)清册(含电子稿)于4月31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每份毕业设计(论文)的自查表格留院(系)备查。

(二)专家验收抽查阶段: 5月中旬学校组织专家组在审阅院(系)自查报告的基础上,对部分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二、自查范围和重点

这次专项检查的范围为2003、2004届普教本科生的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根据《湖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及《湖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要求,完整补填毕业设计(论文)清册、检查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评阅意见表、情况登记表、毕业设计(论文)。

我系将分别通知每位指导教师,定时到资料室对本人所指导的论文进行自查(联络人:路培),并签字认可。最后由教研室主任李立清、李忠武老师进行复查,请各位老师积极配合。

发布时间:2005-04-0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