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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级研究生住宿费管理通知

发布日期:2005年01月14日  阅读:




系学生办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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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各院系、各相关职能部门:
为了便于2002级研究生住宿费的收取,经计财处与后勤处商定:2004年1月31日前办理离校手续的住宿费按二年半计算收取;2004年1月31日以后办理离校手续的,从2月1日起按天计算收取住宿费。一年按300天计算。时间以后勤服务总公司宿舍管理中心在离校通知单上注明并经后勤处综合管理办审核的退房日期为准。
特此通知!


计 划 财 务 处
后 勤 处
2004年1月13日
发布时间:200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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