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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血吸虫病防治化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4年11月03日  阅读:




系行政办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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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全体教职员工及同学们注意:
11月2日下午,李彩亭副主任参加了学校召开的血防工作专题会议.
会议着重强调,务必认真落实湖南大学2004年秋季血吸虫病防治化疗实施方案:
一、目的
(一)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对血吸虫病危害的认识。
(二)进一步降低辖区血吸虫病感染率,保护师生身体健康。
二、接受化疗对象
1、2004年有疫水接触史(包括在我市湘江河段游泳、捕渔、野炊、嬉水等),无治(化)疗史者。
2、疫水接触史不明确,但有发热、肝脏肿大与周围血象嗜酸性粒细胞增多,伴有肝区压痛、脾脏肿大、咳嗽、腹胀及腹泻者。
三、时间
请接受化疗对象于11月9日前到系办公室登记,统一造册后上报医院,然后统一服药。

特别提示: 请全体师生不要到湘江河段洲堤游泳,捕渔、野炊、嬉水等,避免接触钉螺和疫水。

附 学校通知全文

关于做好血吸虫病防治化疗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所,校机关各部、处,各直属单位:

血吸虫病是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传染病。由于该病传播环节多,自然环境因素复杂,综合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致使近年来血吸虫的唯一中间宿主钉螺扩散明显,血吸虫病人数居高不下,急性感染病人数呈上升趋势,新的疫区不断增加,并向城市蔓延,我国和我省血防工作形势严峻。1997年,我校所在地长沙市岳麓区湘江河段洲堤发现钉螺以来,地方各级政府为查螺灭螺、治疗病人、保护易感人群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了进一步降低辖区人民血吸虫病感染率,控制血吸虫病疫情,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市、区各级政府血防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请各单位根据《湖南大学2004年秋季血吸虫病防治化疗实施方案》,认真做好有关防治化疗工作,并将执行情况于2004年11月15日前报校医院。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南大学2004年秋季血吸虫防治化疗实施方案
2、各单位接触疫水人员化疗时间安排
3、岳麓区血吸虫病化疗询检登记表



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湖南大学2004年秋季血吸虫病防治化疗实施方案

根据《〈岳麓区2004年度秋季血吸虫病人畜化疗实施方案〉》结合我校情况,特别定本方案
一、目的
(一)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对血吸虫病危害的认识。
(二)进一步降低辖区血吸虫病感染率,保护师生身体健康。
二、主要措施
(一)接受化疗对象
1、2004年有疫水接触史(包括在我市湘江河段游泳、捕渔、野炊、嬉水等),无治(化)疗史者。
2、疫水接触史不明确,但有发热、肝脏肿大与周围血象嗜酸性粒细胞增多,伴有肝区压痛、脾脏肿大、咳嗽、腹胀及腹泻者。
(二)治疗方法
采用药物吡喹酮顿服化疗。剂量为成人40mg/kg体重(成人顿服化疗的剂量总量不超过2400mg),儿童为50mg/kg体重,均为饭后一次顿服疗法。
(三)禁忌症及副反应处理
1、有严重心、肝、肾疾病及精神病患者,不予化疗。急性胃肠炎者暂缓化疗。
2、哺乳期妇女暂缓化疗。
3、吡喹酮不良反应较轻,持续时间较短,大多可自行消失,少数副反应重者酌情给予对症治疗。
三、组织实施
成立学校血吸虫病化疗工作领导小组,黄红武副书记任组长,周梦君、于祥成同志任副组长,赵晋湘、吴卫群、吴霞、蒋清华同志及全校各单位主管行政或学生工作的领导、校居委会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四、具体安排
(一)组织准备阶段(11月2日—11月5日)
1、各单位分别召开教职工、学生会议,宣传血吸虫病防治知识和化疗常识,教育和告知师生不到湘江河段洲堤游泳,捕渔、野炊、嬉水等,避免接触钉螺和疫水。
2、充分利用宣传栏、校报、广播、校内电视及张贴宣传画册、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3、做好2004年内接触疫水的师生调查摸底,并按统一表格登记造册,留底复印后上报校医院,同时请各单位上报一名具体负责人以便工作联系。
(二)化疗实施阶段(11月6日—11月13日)
1、全校所需化疗药物统一由校医院到岳麓区血防办领取,再由医院保健科根据各单位摸底服药人数,将治疗药物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到各单位。
2、11月6日全校开始实施化疗,由各单位指定具体负责人将化疗药物逐一送达到每位化疗对象,并做到送药到手,看服到口,服后再走,回访到人,实事求是,层层落实,化疗后由接受化疗的对象本人在服药登记表上签名或盖章认可。
3、各院系接受化疗的学生服药,由学工部统一督促实施;附中、附小学生需接受化疗的,由普教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校医院予以技术指导。职工家属化疗服药对象,由保卫处及居委会负责落实。
(三)查漏补服阶段(11月15日—17日)
对因各种原因未及时接受化疗而又属于化疗对象者,由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组织补服化疗,同样在服药登记表上由本人签名或盖章认可。
(四)资料收集汇总阶段(11月18日—20日)
由各单位专干将化疗登记册原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在11月19日前送校医院保健科,由校医院整理汇总后,复印件报岳麓区血防站。
(五)考核检查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
1、由校办、校医院等部门负责人和医务人员组成考核检查小组,检查、评估我校各单位今年秋季血吸虫病化疗实施情况,好的单位通报表扬,检查考核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弄虚作假者,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
2、由校办牵头作好迎接省、市、区血防办来校明察暗访和评估检查准备。
五、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到我校所处的地理环境和血吸虫病可能给师生健康带来危害的重要性,站在实践“三个代表”、忠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身体健康的高度,既满腔热忱,又扎扎实实地做好本次血吸虫病化疗服药工作。
(二)各单位宣传发动,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实施化疗,查漏补服,资料汇总等各个环节,要做到各司其职,分片包干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到人,决不允许弄虚作假或瞒报、谎报和缓报。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三)通过本次全校统一化疗服药工作,以此作为契机,积极宣传当前血防工作的严峻形势,以及党和政府所采取的利民措施,大力普及防病知识,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四)各单位接受化疗服药对象,服药后才能由本人签字或盖章认可。
发布时间:200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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