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关于申请200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4年11月11日  阅读:




系行政办 (通知)
此条公告已经被阅读过192次



各有关单位:

200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省,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侧重于应用基础研究),其对象以省内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为主。

二、200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受理工作,自2004年12月20日开始,12月25日截止,过时一律不予受理。

三、各单位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应根据《2004-200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结合现有研究基础及所在单位的工作条件,提出项目申请。

四、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请者(申请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的在职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已获博士学位的申请者除外)。

五、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者可申请一项和参加一项面上(重点)项目。承担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0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

七、按照“突出重点、有限目标”的原则,结合我省“十五”科技发展规划及人才、经济和资源的实际,200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重点为生命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三大学科领域。

八、凡申请200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一律使用2004年版《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严格按申请书(表一、表二)规定的填写,学科代码必须填写完整,有三级学科的一律填至三级学科,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申报时须交项目申请书(表一)1份,(表二)4份。项目指南、申请书、学科代码等在省科技厅网站均可下载www.hnst.gov.cn
省科技厅网站


九、评审费150元/项,请申报的老师从自己的科研课题中开支。

湖南大学科技处


发布时间:2004-11-11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