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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4年教学成果申报与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4年05月27日  阅读:




系行政办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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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所,校机关各部、处、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湖南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与评选办法》,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04年教学成果申报与奖励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教学成果评审设一、二、三等奖,特别突出的成果可授特等奖。

二、各单位要在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的基础上精心组织、认真评审,切实把在省内处于领先和先进水平,特色突出、创新明显、具有普遍推广价值的教学成果推荐到学校,每个单位申报成果奖的数目不超过3项。

三、各单位要注重教学成果的提炼和整合,学校教学成果奖本着“讲求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评选,学校鼓励跨单位合作申报教学成果奖。

四、凡推荐到学校的成果应认真填写《湖南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湖南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汇总表》,并提供反映该成果的主要附件材料,各院(系)要严格把关,确保材料准确、真实。

五、各院(系)和相关单位依照学校下发的《湖南大学教学成果奖评审和奖励办法》的要求组织成果的选拔和推荐工作,并于6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含WORD格式电子稿)报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文化素质教育办公室,学校将组织进行评审,并从获奖项目中择优推荐参加湖南省第六次教学成果奖评审。

特此通知。
(相关表格请到教务处网站下载)



二00四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1、湖南大学教学成果奖评审和奖励办法

2、《湖南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样表)

3、《湖南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填报说明

4、湖南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汇总表
发布时间:200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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