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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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湖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的组织实施工作,重大事项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学院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为组长的监督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成立若干复试考核专家组,具体实施面试考核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及分专业招生计划

(一)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总分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50

70

328

085700

资源与环境

50

80

317

注: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按照《湖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

2.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

(二)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统招计划数

备注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29


085700

资源与环境

39

含少干计划1名


三、复试形式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请参加复试的同学加复试工作群(QQ群号:1016542898)。相关具体通知将在QQ群内发布,请务必加入!加群申请备注为:报考专业+考生姓名。

四、复试流程及内容

(一)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在参加复试前须按附件2要求向我院提交复试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通过者,不予参加复试。

(二)复试费缴纳

进入复试的考生通过湖南大学财务系统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

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试考核

复试由专业课考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考生参加专业课考试、面试考核均需携带身份证以进行身份查验。复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请关注复试工作群QQ群号:1016542898)

1.专业课考试(满分100分)

1)形式:笔试

2)考试内容:环境化学(戴树桂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第二版)。

3)合格标准: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其他要求:考生自备黑色签字笔作答

(二)综合面试(满分140分)

1.形式:现场面试问答

2.分组原则:根据招生的学位类型(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和复试考生人数分组复试。

3.考核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创新、反应、表达等能力,个人基本素质、专业素质和能力、实践(试验)能力、心理健康状况,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情况。

4.合格标准:84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为消除分组复试的差异性,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将考生复试成绩进行规格化处理,考生的复试成绩以规格化后的成绩来计算。

1.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3.考生复试成绩规格化成绩计算方法:将考生每项成绩的平均值平移至80分。即将所有考生的该项成绩累加后求出平均值(四舍五入),比如86分,则考分为86分研究生的规格化成绩为80分。一般地,对每位考生第i项规格化成绩Ni=考试成绩+(80-平均成绩)。

4.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若出现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总分排序,初试成绩总分相同时按初试数学成绩排序,若初试数学成绩仍相同时,按初试英语成绩排序。有必要时,可对考生二次复试。

5.学院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如果出现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情况,学院将在该专业候补考生中按照学院录取原则以及考生意愿进行补录。

6.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六、调剂

我院各学科专业均不接收调剂。

七、考生复试须知

考生要认真阅读学校和本学院发布的复试细则等通知,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复试试题内容等保密,不对复试过程进行拍照、录音录像和网络直播等,不保存和传播复试相关内容。对复试过程中违反考场纪律和考试规定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将在本学院的网站公示复试名单及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拟录取建议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九、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信息查询: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学院网站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hnu.edu.cn/)查询。

2.申诉:申请人对学院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具名向学院提起申诉。

3.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8822829

电子邮箱:hgx@hnu.edu.cn

通讯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湖南大学环境馆

十、其他

1.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调档至我校。全日制定向类别和非全日制硕士考生不调档。定向类别的考生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2.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规定执行。

附件:1.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名单

2.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说明

3.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4.诚信复试承诺书


                        湖南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