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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光明教授、袁兴中教授被国家环保总局考核认定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

发布日期:2004年11月12日  阅读:




发布者: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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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4年2月16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所)曾光明教授、袁兴中教授已通过考核认定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全国首次仅通过132人。湖南省仅有曾光明教授、袁兴中教授通过考核认定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全国首次通过132人名单  




发布时间:200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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