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上海交大--研究生学术道德出问题导师负责

发布日期:2004年11月17日  阅读:




发布者:系行政办
此条新闻已经被阅读过306次


--- 我们系2001年就已出台类似规章制度(核心就是研究生学术道德出问题导师负责)。转载光明网的报道,借此再次强调导师的责任和我们的学生应该注意的问题。
--- 系行政办


研究生学术道德出问题导师负责

  据《东方早报》报道 研究生数量近年来上涨速度很快,如何确保研究生学术道德不出问题?昨天记者获悉,上海交通大学率先在这方面出台规定:如果研究生学术道德出现问题,导师将是第一责任人。
  据了解,导师对于研究生的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上海交通大学出台了《关于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求导师要直接负责做好本人所指导的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教育和引导研究生培养良好的学风和学术道德,对学风不正或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问题,应及时察觉,认真处理。
  据上海交大党委副书记潘敏透露,学院(系)要保证从事研究生工作的专兼职思政教师的人员配备。原则上按1 :120-150 的比例配备1 名专职思政教师。学校还将联合聘任一批熟悉研究生培养工作情况、具有相应的专业背景、德高望重的离退休教师指导并参与院(系)研究生道德素质培养工作。(摘自光明网)



发布时间:2004-11-17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