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学院关于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09月18日 阅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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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和《湖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修订版)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相关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启动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3年9月22日12:00之前,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2013年9月23日上午,学院评审委员会成员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013年9月23日-27日,公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结果; 2013年9月27日17:00之前,将学院评审结果报送学校。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按时提交环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表(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湖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表(附件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仅限硕士填写附件4)、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仅限博士填写附件5)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上交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熊炜平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xiongweiping@hnu.edu.cn邮箱; (二)按时提交已刊出论文、授权发明专利的复印件,上交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熊炜平老师处; (三)曾获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国家奖学金时,以前评审时已经使用过的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三、相关说明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认真学习湖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试行-修改版)、环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最终版)。 湖南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3年9月18日 附件:附件1:环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表> 附件: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附件3:湖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表> 附件:仅限硕士填写附件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仅限博士填写附件5: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湖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试行-修改版)> 附件:环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最终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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